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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4b1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重案缉凶 > 第三十四章 惹什么都别惹女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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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明知道看不见,但是徐诺的目光还是下意识地瞄向监控室的方向,唐芳在里面应该全都听到了吧,想到这儿她嘴角勾起得意的弧度。转过头来问唐森:“真是不容易,我那么问你你都不肯说,何副市长跟你聊了一会儿,你就这么配合,官儿大就是说话好使,等会儿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他!”

    唐森干笑两声没有说话,徐诺又说:“不过我有个地方想不通,不知道唐先生能不能为我解答一下呢?”

    “当然,徐警官尽管问,我知无不言、言无不尽。”唐森只想这一切赶紧结束。

    “你跟唐芳是姐弟,她做这么多事儿,难道你是帮着埋尸和处理凶器?她事前应该是跟你商量过,然后才动手的吧?”徐诺继续火上浇油,心想唐芳在隔壁肯定已经怒火冲天了。

    “没有,绝对没有!”唐森连连摆手,“徐警官,我帮她善后,还是看在我死去老爸的面子上,其实我跟她不是一母所生,当初我可没少受她妈和她的欺负,你别看她现在对我似乎挺关心,女人最会做戏……额,徐警官,我不是说你,你可不是那样,我是说她那个女人,最会做戏了。”

    这倒是个新消息,唐芳和唐森竟然不是一母同胞,似乎这挑拨离间、居中得利的事儿,是越来越好做了,徐诺越想越开心,见唐森没什么别的消息透露,便对刘子玉说:“把笔录给他签字按手印,我先去那边。”

    刘子玉会意地点点头,心道那边定是要有好戏看了,自己可要抓紧些弄好过去。

    不出徐诺的所料,唐芳在监控室已经气得七窍生烟,恨不得冲出去扒了唐森的皮,如果不是被手铐拷在椅子上,孟信远可能都按不住她。徐诺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破口大骂:“婊子养的杂种,如果当初我妈不是觉得自己没给老头子生出个儿子,能轮得到你个你那个下贱的妈进门,你不是东西的,还敢栽赃我,我呸!”

    她见徐诺进门,两眼冒火地对徐诺说:“徐警官,我要交代,我不能称了这两个没良心的男人的意,要死大家一起死,他们的罪过,足够比我多死好几次的。”

    “唔。”徐诺沉吟一下说,“唐女士,我理解你的心情,看到被自己的弟弟说出实情,肯定是怒火冲天的,但是我也想提醒你,不能随意攀扯,凡事要讲证据,不能因为别人说了实话,就反咬一口。”

    这把火加的真可谓及时,孟信远在一旁心里暗道,徐队果然狠啊!

    唐芳气得脱口而出:“我既然说,自然就有证据,他们以为什么都不告诉我,我就被蒙在鼓里,哼,太小瞧人了!”

    徐诺心里乐开了花,但是脸上还是一本正经的样子:“那好,唐女士,我们去审讯室慢慢说吧!”

    进了审讯室还没坐定,唐芳便着急地说:“当年章婷珍是被唐森所杀!”

    “你详细说来听听,记得,要有证据。”徐诺摊开记录本。

    “其实举办酒会之前,我已经跟婷珍谈过,我跟她分析了利弊,她也趁热何宁新跟我在一起会有更好的发展,但是她唯一舍不得的就是何妍,我跟她保证我会对何妍像对我新生女儿一样,她说她要考虑清楚再决定,我自然也就没有逼她,只趁着那几天跟何妍打成一片,婷珍的眼神渐渐有所松动,我自认我还是有那么几分眼力,她绝对开始动摇。于是酒会那天我跟她说,介绍几个老板给她认识,让她多了解了解外面的世界,如果她觉得合适,我会资助她去其他任何城市甚至港台或者外国发展,作为她退出的报酬。酒会到了一半的时候佣人下来说,何妍醒了哭着找妈妈,我上楼去哄了她半天也不见好,就抱着她下楼来找婷珍,但是找了一圈儿都没见到人,后来我一个好姐妹悄悄跟我说,看见唐森那个王八蛋领着章婷珍朝后门走去。”

    唐芳一口气说了许多话,觉得口干,端起面前的水一饮而尽,继续说道:“我一听这话就心知不好,唐森那个王八蛋是个什么德行,我最清楚,他肯定是看着章婷珍有几分姿色,动了色心,我怕他做了什么不合适的事儿坏了我的计划,急忙抱着小妍朝后面找去,走了半天才听到后山山顶有声响,等我跑过去的时候,章婷珍衣衫不整地靠着古树,唐森正站在她面前,我跑到唐森身后拍他的肩膀大喊一声:‘你干什么呢!’唐森吓得手一哆嗦,我只听到‘砰’的一声巨响,真的我两耳发麻,何妍更是连哭都没哭完一声就晕过去。看着章婷珍满身是血地倒在树下,我当时都吓呆了,抱着何妍连话都不会说。唐森见状朝我吼:‘你干嘛突然出来,我本来是吓唬她,你一出来倒好,吓得我走火了。’我哆哆嗦嗦地说:‘你、你怎么会有、有枪。’唐森不以为然,丝毫没理会我,说:‘这下正好,你也省的多费心思,直接埋了吧!’”

    唐芳还在继续说:“我当时一想觉得也对,如果这件事闹开,何宁新知道是唐森杀了他老婆,自然会远离我,我费尽心机不就是为了弄走章婷珍嘛,现在既然不用我自己动手就解决了大麻烦,我何乐而不为呢!”

    徐诺听的直皱眉头,这两个人真不愧是姐弟,杀人都不会觉得内疚,不想再听她说下去,打断她的话问:“那么久以前的案子,你究竟有没有证据?”

    “当然有!”唐芳露出一个诡异邪恶的笑容,“唐森当天穿的衣服,上面满是火药和血迹,按照现在的话说,应该还有他的皮屑组织是吧?这个证据够不够分量呢?”

    “天哪!你居然还留着……”孟信远瞠目结舌,心道这女人真是太恐怖了,不知道哪里看过一句话说的真是太对了,千万别惹女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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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等更新的亲们实在对不住,今天就只有这两千字了,今天下午小无在无妈的带领下上山郊游+采野菜,于是被无妈狠狠地鄙视,鄙视了又鄙视,因为小无死活记不住那个野菜的样子,放眼看去,地上一片一片的草都绿油油、差不多的样子,于是一路都跟在无妈后面拎篮子。

    但是小无很兴奋地认识了一种中药——川贝母,无妈告诉了一次小无就记住了,于是臭美滴说:“偶当初应该去学中医啊,真有天赋。”

    无妈很不给面子地说:“开那么大个花,是人就认识!”

    @#¥%…………%¥#深受打击

    幸好最后遇到另外一种小无认识的菜,终于免除了一无所获的杯具。

    话说今天真是丛林历险啊,脚底下磕磕绊绊,身边全是灌木和横七竖八的树枝,小无在山上蹦跶了三个多小时,回来累的腰酸背痛腿抽筋,一晚上只划拉出来两千字~泪奔~~~

    ps:鉴于明天要补更,一共更新一万一千字,于是亲们期待吧

    这个月常常补更的某人泪奔而下~~~(未完待续)